作者手记

明代衙门里的三班

皂班|官员身边的差事 《大明会典》载有官员随从皂隶的名额;明代判牍研究也提到皂班支应轿舆仪仗。皂隶的工作不只在公堂上。 读《大明会典》卷 157 · 读巫仁恕研究,第 76 页

《王琼事迹图》人物局部:一名穿深蓝长衣、束红带的男子,帽侧插羽,手持长杆

描绘王琼事迹的图册人物局部,可观察衣帽与持物;不能单凭外观判定班别。佚名绘,原作藏中国国家博物馆;裁图上传者 ChenDaoIsHere。图像来源及公有领域声明 ,原图资讯 。

快手|传唤与缉捕 传唤被告、证人,缉捕拘拿人犯,是捕役的重要差事。巫仁恕的明代判牍研究将“捕快、快手”列在这类工作之下。 读巫仁恕研究,第 76 页

民壮|操练与地方防卫 《明史》记有地方官训练民壮、遇警调发并给行粮的安排,也记有禁止私派杂差的要求。民壮有防卫任务,实务上却可能被挪作其他差遣。 读《明史》卷 91,民壮相关段落

分工会变|别把三班看成固定表格 同一篇明代判牍研究也记民壮征收钱粮。把它与操练、防卫的记载对照,便知道研究三班仍须留意时期、地方与实际差遣。 读巫仁恕研究,第 76–77 页 · 对照《明史》卷 91

器物小记|水火棍为何红黑相间? 台湾教育主管部门的《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》将水火棍解释为差役使用的红黑两色木棍,并以五行的黑水、红火说明名称。《水浒传》野猪林情节也出现此名;文学描写不能直接当成明代官署的统一规格。 读辞典释义 · 读《水浒传》相关情节


巫仁恕,〈明代的司法与社会——从明人文集中的判牍谈起〉,《法制史研究》第 2 期,2001 年。《明史》是清代纂修的明代史书;以上概括不代表全明各地一律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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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来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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